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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妥善清退代课教师

1999-12-1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 郭扶庚) 日前,安徽省清退代课教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全省共清退代课教师62518人,占应清退人员的98.8%。

近几年来,随着“普九”的实施,安徽农村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,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。但是,由于农村学校条件较差,生活比较艰苦,大中专毕业生和公办教师不愿去,加之教育管理体制的原因,“三权”下放乡镇后,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控能力相对减弱,有些乡镇把那些文化素质不高的人塞进了学校,导致有的农村学校师资质量下降。不仅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,助长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,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。省教委认识到,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已经刻不容缓,决不能在安徽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后,再出现新的民办教师。

为了及时有效地推动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,省教委会同省人事厅、省编办制定下发了《关于抓紧清理清退乡镇自聘代课教师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对1986年底以后任教的乡镇自聘代课教师和1986年前任教、但没有省颁民师任用证的代课教师,实行“一刀切”,一律清退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专门成立了清理清退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。各地在清理清退工作中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:一是搞好宣传发动,做好清退对象的思想工作,尽量减少工作难度。二是坚持公开、公正原则,严肃清退工作纪律。各地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、登记造册等工作的基础上,首先张榜公布应清退人员名单;清退结束后,再公布清退结果,以增加工作透明度,接受群众监督。各地都明确规定,对于该清不清,或明清暗留的,不仅通报批评,还要按情节追究有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。三是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,对被清退人员予以关心和帮助。很多地方根据财力状况,按照被清退人员任教时间的长短,给予一次性补助。舒城、霍邱等县还为清退人员举办了多期幼师培训班,帮助他们回乡自费开办幼儿园。

针对部分农村学校代课教师清退后,师资一时“空档”的实际情况,省教委提出了三条对策措施。第一,直接增加合格教师,即: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到缺编的农村学校任教;有计划地安排城镇中小学教师轮流到农村学校任教;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师资紧缺的基层支教。第二,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,对部分村小、教学点进行撤并,扩大学校规模,减少人员编制,提高办学效益。第三,为了防止清退以后的“回潮”,省教委对聘用少量符合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作出了严格规定:一是学校要在核定教师工作量、定编定员的基础上,根据教学需要决定聘用;二是被聘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而且具有教学经验;三是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进行考试和考核,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任何一级组织和学校不得擅聘。四是学校要与临时代课教师签订合同,明确聘期、权利、义务和报酬,聘期满后不得续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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